科技人才政策信息(2025年第7期)
本文转载自“锐科技”微信公众号
一、重要活动
◆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习近平7月1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研究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问题。会议指出,要提高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强化海洋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发展海洋科技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做强做优做大海洋产业,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建设,发展现代化远洋捕捞,发展海洋生物医药、生物制品,打造海洋特色文化和旅游目的地,推动海运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强海湾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有序推进沿海港口群优化整合。要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接续实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海域分层立体利用,探索开展海洋碳汇核算。要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加强全球海洋科研调查、防灾减灾、蓝色经济合作。(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太原7月8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在山西考察时指出,传统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握市场需求,加强科技创新,让传统产业焕发新活力。我国的工业发展,过去是靠一榔头一锤子地敲,今天要靠先进技术和装备来提升水平。
建设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党中央交给山西的一项战略任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保持定力,坚定有序推进转型发展。重点要抓好能源转型、产业升级和适度多元发展。要在扛牢国家电煤保供责任前提下,推动煤炭产业由低端向高端、煤炭产品由初级燃料向高价值产品攀升,同时着眼于高水平打造我国重要能源原材料基地,配套发展风电、光伏发电、氢能等能源,构建新型能源体系。要扎实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因地制宜布局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逐步形成体现山西特点、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来源:新华网)
二、科技人才政策
◆7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意见》提出,加强江河保护治理重大问题研究、关键技术攻关、装备研发和成果转化,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强化水工程安全监测监控,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快科技人才培养,为江河保护治理提供人才支撑。(来源:中国政府网)
◆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加大对非遗传承技能残疾人的培训力度,加强残疾人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依托相关信息化系统,加强、规范残疾人职业培训管理和服务。定期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职业技能展示交流活动,制定完善竞赛技术规程和激励措施。深入推进科技助残行动,强化成果转化应用,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来源:中国政府网)
◆7月15日,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要实施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重点围绕大数据、具身智能、数据安全等,大力开展数字工程师培育项目和数字技能提升行动,增加数字经济领域人才有效供给。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部门要针对科技与新兴技术衍生行业开展技能培训,依托高校和一线科技企业,建设人工智能系列课程资源,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上线国产通用大模型和学科领域垂直模型,加大对高校学生的数字技术技能培训。(来源:中国政府网)
◆7月3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实施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行动的通知。《通知》提出,工程类院校、职业学校相关专业要加强数字课堂建设,实时在线观摩工厂车间等,形成专业培养与实习实践环节的有机衔接。
引导、规范地方、学校与数字科技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深度合作,基于大模型研发教师智能助手,全流程支撑教师教研备课、作业管理、学情分析、学生评价、培训研修等工作,为教师赋能增效。全面深化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遴选各地各校创新应用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典型案例,强化经验模式的大范围推广、成熟工具平台的规模化应用。支持举办教师教学交流展示和研讨活动,推广数字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先进经验。(来源:教育部网站)
三、地方科技人才工作
◆7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办法》提出,持证人为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可以简化手续,由市人才工作局出具高层次人才证明,以个人随身携带、分离运输、邮递、快递等方式进出境科研、教学和自用物品,海关部门给予通关便利。
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入境,3年及以上有效期的港澳居民特殊人才持证人,本人自愿放弃港澳居民身份,且符合在本市落户条件的,可以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申请来沪定居。
以上有效期的海外人才居住证持证人,可凭市人才工作局出具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证明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加注“人才”),工作满3年后,经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才,可直接申请办理与其《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有效期相匹配的海外人才居住证。
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工作、创业并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才,以及加入外国国籍留学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办海外人才居住证。(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7月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山西省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坚持教育、科技、产业、人才一体发展,逐步建立符合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律的人才培养体系。深化中药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支持高校增设中医药产业相关学科专业。完善高校、科研院所与中药企业的人员柔性流动机制,支持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项目。建设一批老药工传承工作室、非遗传习所、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培养一批中药材种植(养殖)、种质资源保护等专业性人才、中药领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卓越工程师。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培训、选拔力度,扩大岗位供给,造就一批中药领域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7月2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江苏省创新提升数字贸易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措施》提出,落实“高精尖缺”外国人才工作许可及居留便利化政策。优化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服务。支持高校加强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深化校企合作,鼓励企业加强专业人才培训。支持办好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
◆7月2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企业研究院建设与管理办法》。《办法》提出,鼓励省重点企业研究院与高校院所共建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现代产业学院,开展研究生联合招生、培养,加强产教融合培养产业实用人才。支持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推广“产业教授”“科技副总”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托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开展有关人才项目自主评审。(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
◆7月3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北京市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医药健康”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计划》提出,广泛凝聚医、产、学、研、用各方力量,布局建设一批创新孵化加速平台,引育不少于100名高水平人才,梯度培育创新主体,形成2-3个具有竞争力的产业聚集区,构建技术自主可控、产业协同创新、风险有效防控的创新生态体系。
鼓励产业主导区出台配套政策,形成市区联动的支持机制。依托各类创新主体,引进顶尖科学家和团队,培养高水平人才。依托重大科技任务,推动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创新企业形成人才培养合力。(来源: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7月3日,山东省教育厅等10部门发布《山东省“人工智能+教育”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建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等人工智能领域学科,增设与人工智能紧密相关学科专业,推动人工智能与全学段、全门类基础学科专业深度融合,鼓励有关高校开设“人工智能+其他专业”双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支持高校建设数智化教学和创新实践平台。建立健全符合人工智能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探索实施“本硕”“本硕博”贯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来源: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网站)
◆7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未来产业的实施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依托重点产业链协同推进机制,统筹推进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相关领域重大问题研究、重大事项决策和重点工作落实,建立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强化企业数量能级、优秀人才集聚、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协作配套、亩均产出水平和创业就业等方面指标评估和结果运用。鼓励各市(州)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根据发展情况适时纳入省级重点产业链协同推进机制。建立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专家库,开展产业发展趋势研判、技术预见、政策研究。强化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投入保障,鼓励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加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投入。加大“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等省级人才计划对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点领域人才支持力度,持续引进培育战略科学家、前沿科技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7月3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11部门发布《四川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贯通天府”行动计划(2025—2027年)》。《计划》提出,推动高校开展工业互联网相关专业建设,鼓励行业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联盟协会建立人才联合培养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在实践中培养专业型及复合型人才。推进工业互联网领域职称评定,打造标识体系工程师队伍。(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
◆7月4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委网信办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发布《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细则》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人才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面向本企业职工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科创板拟上市民营企业研发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完善技术转移转化人才评价工作,针对高层次人才,试行企业家直接举荐制度,业绩突出的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和已有职称限制,按规定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
◆7月4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发布《福建省“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全省每年遴选50名左右高技能领军人才给予重点培养支持,每批次培养周期为5年。通过重点扶持和跟踪培养,带动培养一批支持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的技能人才队伍。推动企业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以及参与所在单位重大生产决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制度。引导企业通过岗位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关键岗位实践、重点项目参与等方式,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训培养。(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7月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天津市支持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市有关部门、各区协同落实创业投资人才安家落户、子女教育、医疗健康、出行便利、住房等方面政策,支持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人才申领“海河英才”卡,享受相关服务。(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网站)
◆7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上海市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支持软信业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对高成长性企业纳入我市工程硕士试点范围。支持研发能力强、对高层次人才需求迫切的软信业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试点信息领域拔尖人才自主培养新模式,在交叉学科设置、一体化培养、多元主体协同培育等方面开展系统性改革。组织优质软信业企业与高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供需对接,支持有条件企业与高校设置联合培养课程,共建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定期发布急需学科专业引导清单。推动自主软件进教材、企业创始人进课堂。实施全球信息技术领军人才招募计划,按照规定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7月7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以数字化转型升级为重点,引导本市高级工程师积极投身新型工业化、城市更新、乡村振兴、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基层综合治理等本市重点工作。(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7月7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四川省种子独角兽企业备案培育办法(试行)》。《办法》提出,加大对种子独角兽企业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引进支持力度,有关市(州)在人才落户、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鼓励申报“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等省市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对入选人才落实相关支持保障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7月7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西藏自治区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实施“育、引、用、留”四大工程,落实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优化中小企业人才梯次培养结构,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鼓励企业人才申报“珠峰英才”计划。畅通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支持中小企业优秀人才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支持中小企业引进各方面优秀人才,对符合自治区引才规定、全职引进并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高层次人才,参照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和项目经费补助。(来源: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
◆7月9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北京职业教育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计划》提出,支持建设全国优质技工院校,全面推行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加大高级工及以上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建设高水平世赛集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支持行业企业等多元化主体共同办好技工院校。
支持高水平高校与职业院校探索高职专科、职业本科、专业硕士贯通培养高水平技能人才。支持京津冀职教改革示范园区发展,推广应用型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联合培养职业本科人才培养模式。
围绕产业链需求,开展“百校百业”行动,有组织推动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与各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全链条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服务,动态调整专业设置,打造特色优势专业,建设一批产业学院、工匠学院、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技工教育联盟。服务国家和北京市重大战略布局,集聚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要素,高质量建设一批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形成“一园一体”“一产一体”发展格局。
对“产教评”技能生态链给予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就业等方面政策支持。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建立健全职业发展指导服务体系。构建首都职业教育文化生态,办好京津冀职教宣传月、黄炎培大讲堂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落实“新八级工”制度,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动形成人人学技能、有技能、长技能、比技能的首都技能型社会。(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网站)
◆7月9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发布《长三角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指引(试行)》。《指引》提出,在长三角创新联合体核心研发团队中发现和培养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依托国家和省(市)人才引进计划,招引全球高端创新人才参与长三角创新联合体建设。通过“科技副总”“产业教授”等柔性引才方式,推动全国高校院所科技人才与各成员单位开展人才跨区域双向流动,打通产教“旋转门”。(来源: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7月9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江苏省航空航天装备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条件》提出,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结合实际情况,对引进吸收、推广应用国外先进航空航天装备技术过程中取得关键性技术进步的;或长期从事航空航天专业技术工作,并主持完成较大难度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取得重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或在航空航天装备领域自主创新业绩突出,做出行业内较大引领示范作用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达到破格申报高级职称业绩条件的基础上,由2名以上本领域或相近专业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7月9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发布《广东省深化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办法》提出,强化院校资源对生态链企业人才培养支持。鼓励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与生态链企业深度合作,开展“订单班”“冠名班”培养,共建企业学院、产业学院、工匠学院等,贴合产业发展优化专业设置,共同开发培训课程、共同培养评价人才、搭建青年实习实训平台等,支持申报高水平技师学院、省级优质专业、省级精品课程、学制技师培养试点等。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申报技能筑梦培训基地、岭南工匠学院建设项目,服务生态链企业出海需要。(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7月1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辽宁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将提高数字治理能力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重要教学培训内容,创新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统筹政府、高校、科研院所等各方力量,持续激发数字人才创新活力。(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7月11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北京市加快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计划》提出,持续实施人才引进专项措施,着力引进一批高水平研究团队。完善本土人才培养体系和服务保障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产学研协同育人,构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加速培育产业技术创新人才。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加强交叉学科专业设置,培养一批既懂AI技术又懂应用的复合型人才。(来源: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7月1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山西省支持新时代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结合重大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培育一批文物保护和考古领军人才、青年英才、科研骨干和专业人员。支持文物全科人才培养,将文物全科人才在校期间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实习费以及生活费补助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加强继续教育,鼓励文博从业人员参加学位(学历)教育。加强文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更多文物领域的“大国工匠”。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举办全省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代训,遴选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依托山西文物博物产业集团等企业,以兼职取酬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
持续深化省校合作,通过“人到山西好风光”“实习山西”“研学山西”等平台吸引文博专业人才来晋工作,对留(来)晋博士毕业生每人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补助5万元。支持文物保护和考古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及我省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程序要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7月11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数据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快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措施》提出,积极开展产教融合,鼓励高等院校开设数据相关学科专业,加快数据领域学科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引智引才力度,支持在赣数据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引进培育数据领域“高精尖缺”人才。立足产业发展,重点培养数据采集、治理、分析及合规建设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打造高水平数据人才队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首席数据官。(来源: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7月11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鼓励各地各部门在招聘活动中设置初创企业专区,为创业主体招揽人才。对在省级以上创业大赛获奖的项目负责人,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依据专业领域和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直接申报高一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获奖项目可作为重要业绩成果申报。开展“广东百家企业博士后创新平台培育计划”,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重点企业建设超100家博士后创新平台,吸引、培养青年科技人才,促进产学研对接和产创融合。鼓励开展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遴选人力资源机构为初创企业提供招聘入职、劳动合同、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按规定给予补助。
聚焦“百千万工程”,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工作,通过补贴扶持、载体建设、优化服务等加强政策倾斜和资源导入,建设青年活力型社区,支持青年人返乡入乡创业,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千名农村职业经理人培育行动、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工程,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培养乡村急需的复合型、经营型人才。实施青年兴乡培育计划,打造兴乡青年人才梯队,为兴乡青年典型提供资金支持、金融扶持等服务。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入县下乡”职称激励,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县域基层流动。(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7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黑龙江省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措施》提出,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冰雪领域人才认定省级高层次人才并落实配套政策。聚焦冰雪产业链核心环节,在冰雪运动、冰雪文化、冰雪装备和冰雪旅游等领域引进培养复合型产业人才。持续畅通冰雪人才职称晋升“绿色通道”,支持按规定破格晋升高级职称,推动职业化、标准化建设。(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7月15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20部门发布《技能促富助力缩小“三大差距”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指导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推广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广泛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重点协商不同职业(工种)、不同技能等级技能人才起点工资、技能津贴标准等,引导企业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在技能人才聚集的区域、行业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探索技术工人中长期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岗位分红、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机制。推广园区企业集合年金制度试点经验,鼓励支持更多企业为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国有企业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配要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工资总额增幅优先用于高技能人才等激励。探索将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股权激励、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范围。
深化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稳步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职称。鼓励各地突出技术改造革新、传技带徒、技能竞赛成绩等内容,有条件的评委会可对技能人才单列评审。
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梯队培养计划。深化实施省级高技能人才计划、大国工匠培育行动,加快培养扩充新时代“浙派工匠”骨干队伍。积极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参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7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上海市建设长兴岛世界级现代化造船基地的实施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加强人才引育,梯队化培育船舶海工产业高技术研发人才、一线高技能人才、跨学科复合型人才等,提供人才落户、随迁子女教育等多方面保障。推动商品房、租赁住房等多渠道房源供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7月16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聚焦急需紧缺产业领域,支持高新区及其企业与高校共建校企人才协同培养平台,支撑特色产业人才集聚区建设。实施高新区与高校“双培计划”,重点支持理工学科专业学生到企业参加岗位实习、合作科研、联合培养,探索长期稳定的项目式教学、跨学科人才培养。支持企业专家深度参与高校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等,构建多元办学和协同育人新模式。
构建高新区企业与高校双向嵌入式人才交流网络,支持从高校选派教授、博士赴高新区担任科技镇长团成员,支持高校选派科技人才赴企业担任“科技副总”,鼓励高新区企业人才赴高校担任“产业教授”。壮大产业投资人、技术经理人等专业人才队伍。构建高新区与高校资源开放共享体系,推动创新要素高效配置、创新载体双向开放,共同开发一批重大应用场景。(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
◆7月16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12部门发布《浙江省加快推动“人工智能+科学”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计划》提出,加大“人工智能+科学”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组建涵盖算法模型、智能体、工具软件、数据语料等方面的复合型团队。依托浙江省人工智能学院,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贯通,培育“人工智能+科学”领域的交叉复合型科研与工程人才。鼓励高校构建完善面向不同学科的人工智能课程体系,积极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交叉融合人才培养,建设一批跨学科的课程群和高水平教学团队。(来源: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7月16日,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办法》提出,通过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人才、院士专家工作站等方式给予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人才和智力支持,鼓励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引进人才。(来源: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
◆7月17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七部门发布《上海市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操作细则》。《细则》提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临床试验和科技成果转化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内容,对科技成果转化及服务方面业绩突出,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和行业影响,且符合我市职称评审规定相关业绩要求的人员,由单位优先推荐参加相应的正高或副高级职称评审。(来源: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
◆7月17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提升创业质量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八条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支持创业主体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职称评审,按规定给予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可申请认定高级职称。推动省委人才办将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获奖者按相当层次纳入省级人才计划予以认定支持。构建“1+N”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格局,建设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系统。鼓励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用工指导、人才招聘、组织关系管理等人力资源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面向创业主体组织专场招聘或发展专业性人才市场。(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7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政策》提出,依托“英才兴蒙”工程和数字人才培养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引进一批数据和人工智能产业高层次紧缺人才。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加强数据、人工智能等相关学科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支持数字产业园区内企业开展数字化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加强培训监管,确保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资金安全。(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7月23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重庆市智联电动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计划》提出,建立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坚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支持整车企业积极申报市级制造业中试平台;支持以多元市场主体共建形式联合申报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以中试体系建设为抓手,带动智联电动车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品设计、智能制造、检验检测、合规认证、知识产权各环节、全链条能力提升。支持整车企业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不断提高产业创新人才供给能力,提升行业自主创新水平。(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7月28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上海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办法》提出,为更好发挥青年科技人才决策咨询作用,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积极推荐活跃在科研一线、负责任讲信誉的高水平青年科技人才进入专家库。
为积极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专家,提高非本地入库专家比例。鼓励跨国公司、外资研发中心、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推荐海外引进的高科技人才及全国知名科研单位推荐各领域外地高层次人才进入专家库。(来源: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
◆7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办法》提出,聚焦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特点和人才需求,企业与高校加大对人才培养的投入,协同培育企业工程师、高校教师和在校学生,共同建设和开发实践教学资源,联合确定培养目标、标准、计划,联合评价培养质量,促进企业现有工程师创新能力更强、高校“双师型”教师数量更多、在校学生职业素质更优。(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
◆7月30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健全中小微企业增信制度进一步推动解决融资有关问题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各地各部门要推动小微企业增强自主创新意识,以观念创新带动技术创新。建立健全全面人才观,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定向培养技能型人才,为小微企业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提供支持。引导小微企业加大技术创新资金投入,聚力基础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参与行业共性技术研发联盟,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强化创新成果转化,搭建技术交易平台,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7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设立哲学社会科学、文化文艺、新闻舆论、国际传播、互联网宣传、文化经营管理和文化科技等人才培养项目。
对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聘用的急需紧缺、业绩突出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端技能人才,可参考人才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对于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薪酬分配形式。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按规定对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可给予现金奖励。(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来源:科技部人才中心)